合约贴在排练室的门上,门是地下室那一扇,门上贴着一张吸音棉剪下来的方块,方块上压着那张纸。
纸上写的是这间乐团要签的公司,公司给的是演出费,演出费下面一行小字写着先扣制作费,先扣的意思是钱还没到手,账已经到手上。
我是这个乐团的吉他手,弹的是别人写的歌,歌里的和弦是我按的,按到我左手食指第二关节变形,变形到冬天不能弯。
主唱姓廖,叫廖子齐,唱的是他自己写的词,词里一半写的是他那个跑掉的前男友,一半写的是他还没缴的房租。
鼓手姓蔡,叫蔡明发,打的是借来的鼓,鼓是从间租来的琴行搬的,搬的时候琴行老板说弄坏一面赔一面。
那天夜里排练到末班捷运收班,收班之后地下室只剩我们三个,只剩音箱的电流声和鼓皮上一圈灰。
公司的人打电话来,电话打在廖子齐的手机上,手机放在鼓面上,鼓面一路震,震得那通电话的声音散成一屋子的嗡。
廖子齐说他要签。
我说先扣制作费就是把我们三个人的钱先给公司。
他把烟从嘴里拿下来,拿下来时手指在鼓面上压了一整秒,压得鼓面凹下去又弹回来。
「你不签你就走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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