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书宁看着那张图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是她的字。三个礼拜,每天加班到半夜,一笔一笔对出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原件已经依法扣押,这是影本。」检察官说,「我今天来,是想请你以证人的身分,说明这份资料是怎麽整理出来的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好。」

        黎书宁拉过一张白纸,在上面画了三个框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我先把东西分开。」她说,「第一种,是任何人都可以查的公开资料。公司登记、董监事变更、上市公司的重大讯息、财报附注。这些我这段时间自己整理过,可以当作比对的基础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她在第一个框里写了几个公司名字。

        「第二种,是只能由检调依法调取的资料。银行金流、帐户开户资料、通联纪录。这些我不能自己查,也不应该自己查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她在第二个框里写了「银行」两个字。

        「第三种,」她说,「是我记得的东西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她看着第三个框,没有往里面写任何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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