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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这个人或许有点儿贪财,甚至有些唯利是图,不乏一些投机取巧的个性,道德底线也并不那么高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关乎于原则性的问题,他是绝对能靠得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像是他收了程煜的钱,哪怕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一些不太好的后果,可他却没有在这种时刻犹豫,依旧是受人钱财忠君之事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人,有着性格上明显的缺陷,但用起来,其实反倒特别的放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,只要程煜给钱给够了,弗拉基米尔大概率是不会背叛程煜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所以,是你的堂弟,买凶试图杀了你的父亲。虽然你的父亲没死,但他这也是谋杀未遂。而你在俄罗斯,我曾经见过的那名同伴,则是你爷爷私生女的儿子,算起来也是你表哥。你去俄罗斯,就是为了把他带回来,好指证你那个堂弟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听完之后,弗拉基米尔不无震惊的问程煜。

        程煜点了点头,说:“大致就是如此,但是这件事因为涉及到一些我不能告诉你的理由,不方便由官方出面。而且我也使用了一些无法对簿公堂的手段,所以只能单枪匹马的去俄罗斯找他。当时我并不知道我的堂弟如此丧心病狂,竟然还在俄罗斯找了一支雇佣军来对付我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吧好吧,你们这种豪门世家的恩怨,果然不是我这种人能够想象的。如果我有一些兄弟姐妹,我们之间的感情一定会很好,绝对不会有相互背叛这种事情的发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程煜笑着耸了耸肩,说:“这倒也未必,就比方说老斯米尔,你们也是多年的情分了。他不是一样出卖了你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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