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研发经费方面,是需要收购方完全支付的。
这些研发经费,一部分将用于研究所对新技术的研发,一部分还需要继续用在已经展开的技术之上。
说穿了,收购方甚至还需要帮助国家完成未完成的那部分技术的研发,这个研发经费是有比例必须用于那部分技术的研发工作的。
国家从此只负责一部分研发人员的薪资,以三年到五年的时间进行过渡,最终实现全面民营化。
收购完成之后,已经过了期限的军用技术会被留下,而未过期的,则分为两种情况来操作。
其一,在一年之内就将过期的技术,将由国家进行封存。收购方需要再付出一定的资金,对这部分技术进行收购。
其二,便是一年内无法过期的技术,这将彻底由国家接手。
这么算起来,其实在这几年里,投入说大不大,但说小也不小。
这个条件其实算的上比较苛刻了,对于汪家而言,意义不大,他们也只能选择变卖自己的股份。
程煜和薛长运,是因为薛长运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调研,认为收购完成之后,他们所能得到的技术基本上还是可以跟投入相符合,一方面是帮助国家和政府完成改制的需求,另一方面,自己也能得到一定的技术储备。
钱肯定是赚不到的,甚至会产生部分亏损,但却可以因此得到政府方面的印象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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